女老板被情人卷走千万家产 五审惊动中央领导
来源:网易 时间:2008年9月5日11:1
- 核心提示: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参加工作后还创立了自己的公司。他,曾流落街头,后来被她收留。 两人产生感情并同居。经他操盘,两人积累了2000多万元家产。然而,两人因结婚不成对簿公堂。因执行一再受阻,此案引起了两位中央领导的关注。
女老板被情人卷走千万家产 五审惊动中央领导
情人卷走千万家产五审惊动中央领导
长江商报9月5日报道
两人产生感情并同居。经他操盘,上个世纪90年代,两人积累了2000多万元家产。
女老板收留流浪汉结不成婚五上公堂
随着生意不断做大,晓君变卖了济南的公司和财产,辞掉工作和阿星到烟台做起了生意。阿星瞅准机会进入股市,七八年内,两人积累了2000多万元。
2000年,烟台芝罘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夫妻关系不成立,驳回诉讼请求,晓君上诉后维持原判。终审判决后,法院解除了对股票财产的保全。阿星快速将股票变现,并从烟台“消失”。
晓君继续申诉,山东省高院研究案情后,裁定发回重审。
重审:事实婚姻关系成立
重审后,一审法院仍不支持,晓君再次上诉。2003年5月18日,烟台中院终审判决认定,两人事实婚姻关系成立,准予离婚,由阿星支付晓君应分财产1000多万元。
2003年5月18日,即烟台中院作出准许晓君和阿星离婚判决的同一天,阿星却同晶晶离了婚,随后又将价值1200多万的债权转让给晶晶,由此引发了后来曲折的执行过程。
波折一:执行难中央领导下批示
2004年3月,荆州中院冻结了阿星在松滋某开发区管委会的债权1265万余元。4月,应晓君的要求,湖北省高院依法将此案指定武汉汉阳区法院执行。因执行未获得实质性进展,此案又被调回烟台芝罘区法院执行。在湖北省高院的协助下,山东方面又多次到松滋执行均无收获。
2004年6月,晶晶以“阿星的债权已转移到我的名下”为由,起诉松滋市某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其返还借款。荆州中院判令,该开发区管委会返还晶晶借款本息1411万元。
判决下达后,晶晶却又与该管委会达成和解协议,该管委会自2010年开始还款,每年还款100万元。
2006年,烟台芝罘区法院以阿星、晶晶恶意逃债为由,裁定追加晶晶为被执行人。但执行很难,晓君将此事反映到了中央有关部门。
2007年3月8日,两位中央领导先后批示:政府部门、人大代表应遵纪守法,而不应成为执行的障碍。6月18日,中央领导批示此案交湖北办理。
中央领导批示此案交湖北办理,湖北省委、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迅速按照批示,多次进行协调。
2007年12月4日,最高法院派员到湖北协调督办此案。协调会认为,阿星对该开发区管委会的债权,是他和晓君的共同财产,该管委会无独立法人资格,松滋市政府是实际用款人,应由松滋市政府代为偿还此债。
因阿星带到松滋的钱,大多投到当地的修路等公益事业中,资金短期内无法回笼,而松滋市政府拿不出1400万。经协商,由松滋市政府分期支付600万元,签字后即付200万元。
波折三:财政难政府分期付款
哪知,随后松滋市政府开始“叫穷”,由于政府财力困难,在今年7月份前付清剩余的400万元几乎没有可能。他们要求延期到2009年底前付清,否则不能签字盖章。
最后,多方人员做晓君的工作,最终达成“政府签字后即付200万元,今年年底前付100万元。剩下的300万元,在明年年底前付清”的条件。松滋市政府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并跟晓君达成了补充执行和解协议。 (本文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谭经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