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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工商局公布举报电话5105104/5105120

来源:品搜包头  时间:2008年9月1日8:38

         8月28日,包头市工商局召开关于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举报电话5105104和5105120,确保从9月1日起停止征收“两费”。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采取措施,并且设立了监督机制。对于不按照规定停止征收“两费”或者变相继续征收“两费”的行为,包头市工商局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处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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