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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企业用电提价2.67分 居民生活用电不做调整

来源:东方今报  时间:2008年7月3日16:54

            “河南销售电价上浮2.67分/千瓦时。”昨天,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电价调整细则,这也是发改委自6月19日对外界宣布电价上调以来,对各省市电价上浮作出的补充说明。据了解,此次主要是上调企业用电价格,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未做调整。

        昨天,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南方、华中、华东、西北、东北、华北六大电网的提价通知。在华中电网的提价通知中,发改委对华中六省(市)电价上浮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河南上网(火电企业卖给电网企业)电价上浮2分/千瓦时,销售(电网企业卖给用户)电价上调2.67分/千瓦时。

        通知特别指出,本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做调整。(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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