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检验检疫注册 木制家具不得出口
来源:珠江时报 时间:2008年7月1日20:34
2008-06-30 09:02:51
本报讯(记者 李丹丹) 记者昨日从佛山检验检疫部门获悉,从明日起,所有出境的木制品和木制家具必须来自经过注册登记的企业,不接受异地报检。
顺德是全省重要的家具生产制造基地和集散地,在顺德报检出口的木制品及家具生产加工企业达140多家,其中大部分为中小企业,这些企业以生产出口木制家具及部件、集成板材等为主。
据了解,木制品及家具出口今年被列为检验检疫重点整治的产品之一,7月1日起,凡未经注册登记的企业,生产加工的木制品均不得出口。对此,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已于日前组织专人对辖区木制品及家具出口企业进行排查,以保证出口家具的质量,并将考核的初审意见报送广东局。由广东局组织专家小组报送的考核初审意见进行审批,合格的将由广东局颁发注册登记证书。
据记者了解,木制品及家具企业要想通过注册登记考核,应满足以下要求: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和最终产品检测报告应来自CNAS认可项目的实验室,建立从原辅材料、生产环节到最后成品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必须建立原辅材料的台账、出口产品的质量追溯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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