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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调解组织将覆盖全区

来源:珠江时报  时间:2008年7月1日20:30

        

    2008-06-30 08:51:10

    人民调解宣传月系列报道之三
    新型调解组织将覆盖全区

      本报讯(记者 邱健 通讯员 卢振杰) 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复杂,新的情况需要用新的思路和新的手段解决,目前是基层矛盾纠纷的高发期,主管人民调解工作的区司法局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切入点呢?就这一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该局刘梓云副局长。
      刘梓云说,今后人民调解工作突破方向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引导更多法律工作者参与调解,探索推进大调解机制;二是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矛盾发生在哪,调解组织就建到哪;三是培育“精兵强将”。

    引导律师参与调解
      “探索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保障,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是首要任务。”刘梓云说。
      这种调解机制在南海已有“九江模式”,现在需进一步完善并把这一经验推广,着手解决的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以提高对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纠纷的调处化解能力、效率、成功率,主要措施是加强各级调解委员会与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之间业务上的联系,从规范调解协议书制作、提高调解协议书的效力和执行力着手,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建立大调解另一重要的措施是调动社会律师力量参与和谐南海建设,引导律师参与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疑难复杂纠纷的调解,发挥他们的专业知识,防止矛盾激化。”


    有矛盾的地方就有调解会
      “我们将按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开展创新活动,就是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据介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利益阶层。这些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利益群体聚集的地方,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主要措施是要加强大型民营企业、工业园区、外工村、行业协会、大型市场、消委会等新型调解组织的建设,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构建一个覆盖社会各项事业、各个阶层的调解组织网络,努力化解这些领域出现的新矛盾,为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打造专家型调解员
      刘梓云说,要提高调解的质量,最主要是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该局会进一步推动狮山镇农村专职调解员的试点工作,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区推广,进一步扩大专职调解员队伍,形成规模优势。另一方面,该局为大型民营企业、工业园区、外工村、行业协会、大型市场、消委会等新型调解组织培育好专家型、行家型的调解员,使这些新型调解组织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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