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国籍法》被裁定违宪
来源:品搜滁州 时间:2008年6月6日11:24
日本最高法院4日裁定,日本男子与菲律宾女子非婚生的10名混血儿有权获得日本国籍。日本共同社说,
这是最高法院首次就婚外子女歧视问题作出《国籍法》违宪的裁定。根据日本《国籍法》,日本男子与外国
女子婚外生子时,如果男子在子女未出生时就承认他们,则子女可获日本国籍;而如果男子在子女出生后承认
他们,则子女不能入籍。
报道说,10名原告出生后才获日本生父承认,根据《国籍法》,未能加入日本籍。最高法院大法庭4日认
定,《国籍法》把父母婚否作为其子女获得日本国籍的依据,这种规定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最高法院裁定二审判决结果无效,原告方有资格获日本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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