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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生态示范区创建面积占九成

来源:长春新闻网  时间:2008年6月24日10:39

        
    长春生态示范区创建面积占九成 

    2008-6-20 9:57        稿件来源:  吉林日报 

        长春市各级环保部门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广泛开展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绿色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继2002年长春市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后,双阳区、净月开发区、德惠市、九台市、榆树市、农安县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玉潭镇、卡伦镇被命名为国家首批环境优美乡镇,波罗湖湿地被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填补了长春市没有自然保护区的空白。2006年,长春市被列为全国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城市。目前,长春市生态示范区创建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占幅员的92.4%。各类自然保护区达13处,面积达到2123.15平方公里,覆盖率达10.4%。 

        群众性绿色创建活动取得新的进展,威尼斯花园小区、中海水岸春城小区被评为全国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先进社区,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被授予“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责任编辑: 陈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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