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无障碍建设管理办法6月1日起实施
来源:品搜内蒙古 时间:2008年5月16日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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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建设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内蒙古新城宾馆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建设管理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建设管理办法》是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的第一部规范自治区无障碍建设的政府规章。这部规章的出台对于全区近152.5万残疾人及近600余万老年人和儿童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具有重大意义。
该《办法》规定了无障碍建设应该符合安全、便利、可达、可用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无障碍设施,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对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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