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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县物价局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负增效

来源:品搜富裕  时间:2008年3月29日16:26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的负担,我县先后实行了三个"一费制"即富裕县工业企业"一费制"、建设工程"一费制"、招商引资"一费制"和有关优惠政策。"一费制"的实施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推动了我县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县物价局按照省、市物价局减免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及县委、县政府"一费制"的指示精神,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工作,今年做出如下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优惠政策。
        一、对纳入工业企业"一费制"的企业,将收费范围、依据、标准等相关文件送至征收企业。征收数额按应征收额的50-90%予以减免,不在直接入企收费、检查,企业直接到"一费制"办公室缴费。
        二、对外来客商来我县投资办企业的,凭招商局证明县物价将给予免收二年价格调节基金、第三年参照工业企业"一费制"管理办法予以减免征收。
        三、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养吧等)外一律免征价格调节基金。
        近年来,县物价局虽然在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上每年少收20万元,但是为个体工商业户和企业每年却减免200余万元,为企业后劲发展积攒了后劲。
      (信息员:焦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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