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编办设立“12310”举报电话
来源:品搜包头 时间:2008年3月11日15:18
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畅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信息渠道,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包头市开通了“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
“12310”举报电话受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的举报。内容包括:违反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等情况;违反上级批准的重大改革方案、“三定”规定(方案)、“五定”方案和涉及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的情况:即不准超编进人、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级别、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的情况;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证》管理制度情况;违反机构编制统计规定,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情况;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依法进行登记,不及时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不按时参加年检,不按照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不按照规定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情况;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情况。
举报人可直接拨打“12310”,非本市电话拨打需加拨区号0472。电话24小时开通,专人负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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