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难领厂家违法
来源:荆楚网 时间:2008年2月28日9:46
2006年9月19日,消费者张某在一超市购买一瓶绿茶,饮用时发现瓶盖上印有“数码相机”的字样,经查看发现中了二等奖,到该超市要求兑奖,该超市答应帮张某到厂家领回奖品,让张某回家等电话。
谁知,厂家电话答复不能兑奖,理由是参加这次活动的这批产品只在北方销售,没有在南方开展,由于批发商串货,导致北方销售的部分绿茶流转到南方,因此,厂家不负责这次的兑奖活动。
消费者几经周折,始终得不到圆满解决,张某遂投诉到12315指挥中心,要求讨个说法。
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与生产绿茶的湖北经销商总代理以及该厂家的中国总部联系,指出消费者兑奖要求是合理的,厂方规定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几天后,张某打来电话称他中奖的数码相机已经拿到了。
12315提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经营者不得因自身原因而失信于消费者,拒绝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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