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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街头有人叫卖硬币首饰 此行为涉嫌违法

来源:品搜内蒙古  时间:2008年2月26日8:50

        新报热线(记者  田凤元)  25日,呼和浩特市读者郝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天上午,我在文化商城东门附近看见有商贩用1角、5角硬币打造项链、戒指、耳环等首饰进行销售,售价几十元,引来不少路人挑选。”

      当日13时左右,记者在文化商城东门看到,一名商贩正在公开推销声称用硬币打造的首饰,摊位上注有“硬币加工,项链戒指,永不褪色”的字样。摊面上,除了许多小巧玲珑的戒指,还有不少做工精细、款式复杂的项链和手链,表面看和银首饰十分相似。商贩介绍说,银色的项链是1元硬币制成,黄铜色的项链则是由5角硬币铸成,银色项链每条28元。商贩一边说着一边展示着手中的首饰和首饰间的5角硬币。记者问到项链是否褪色时,商贩说:“肯定不会,你什么时候见过硬币掉色的?”这时,不少路人陆续凑到摊前挑选。
     
      对此,内蒙古嘉泽律师事务所的丁换生律师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第43条指出: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用硬币打造首饰,还公开在街头出售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行为,是违法的。不过,街头上个别商贩叫卖的硬币首饰是否真为硬币所造,还需要进一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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