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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千里“追踪”盗巨款

来源:品搜牡丹江  时间:2008年1月3日16:26

        11月初,龙江县龙江镇居民艾青平携26.8万元卖猪款从通辽驾车返回,途经泰来县江桥镇停留时,钱款不翼而飞。泰来警方寻踪觅迹,千里追凶,仅用6天时间就一举破获了这一跨省盗窃大案,三名嫌疑人悉数归案。

    报案: 巨款被盗

      11月5日晚18时许,泰来县江桥派出所接到龙江县龙江镇居民艾青平报案,称其开着大货车途经江桥镇,在守岭饲料店门前停留,同车三人下车办事,6分钟后返回车上,发现放在驾驶室后座上的黑皮背包被人盗走,里面有现金26.8万元。

      案情重大,接到报警后,江桥派出所所长徐兴志一面组织警力赶到现场,一面向县公安局局长李宝舟、副局长张永华汇报,同时向县局刑警大队报告案情。

      李宝舟局长、张永华副局长听完汇报后,立即带领刑侦、刑技人员赶到现场。

    勘查: 雁过留痕

      李宝舟局长带领侦查员赶到现场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被盗的蓝色解放牌大货车停在守岭饲料店门前17米处,大货车驾驶室左侧右上角小窗玻璃被嫌疑人推进去,然后将手伸进驾驶室,从里面打开车门,拎走装钱的背包。

      侦查员发现,嫌疑人作案手段十分专业,现场基本上没留什么作案痕迹。后经侦查员认真勘查,嫌疑人在大货车左侧车门上还是留下了一处痕迹,虽然不明显,但这也为案件的最终侦破提供了依据。

    自述: 防范挺严

      据被害人艾青平介绍,11月5日早,他将一货车生猪送到通辽市金锣公司销售,上午9时多,交易完他便携带26.8万元卖猪款坐上大货车往回返,车上有6头没有售出的生猪。为了防止中途出现意外,他于同行的另外两人并没在通辽市吃饭,而是开车到了离通辽市六、七十公里的新河镇吃饭。吃饭时就将车停在了饭店的窗前,而且眼睛从没离开过。饭后没见任何异常,就又开车前行。车到吉林省白城市内,一次等红灯后行驶出约50米,一出租车司机超车告诉说装生猪的后厢厢门开了。司机一个人下车将厢门关上,他和另一个人并没离开驾驶室。后厢厢门开得有些莫名其妙,平时打开都很难。害怕节外生枝,一直将车开到江桥镇,没想到还是出事儿了!

      另据艾青平反映,在通辽市,已经发生多起类似的生猪款被抢被盗案件。

    走访: 曙光初现

      根据现场勘查、被害人自述以及江桥镇从未发生类似案件的情况,李宝舟局长与侦查员分析认为,此案应该是嫌疑人从通辽市尾随流窜作案,嫌疑人有交通工具。

      李宝舟局长当即决定成立专案组,兵分三路,开展调查走访。一路由江桥派出所民警贾英辉、王琦组成,调查江桥镇的出租车场,寻找发现可疑车辆的目击者;一路由刑警大队侦查员代军、钱程伟组成,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对周边居民逐家逐户走访;另一路由江桥派出所所长徐兴志带领,对案发现场周边门前有监控设备的单位进行走访。

      几个小时的走访,徐兴志所长向专案组传来好消息,江桥镇中国移动收费大厅门前的监控录像显示,案发时,有一辆银灰色商务面包车在现场附近停留过,依稀可见是辽A牌照。

      经进一步走访,该车并不是江桥镇车辆,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认定该车应为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

    侦破: 疑犯落网

      专案组决定以车找人,既是尾随盗窃,从通辽到江桥的一路上,该车应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当晚,李宝舟局长带领侦查员满都拉、褚衍泰驾车沿艾青平的大货车行驶路线展开侦破工作。在洮白公路收费站的监控录像中发现,有一辆车与中国移动收费大厅门前的监控录像显示的银灰色商务面包车一摸一样,车牌号为辽APL852,该车一直尾随艾青平的大货车。由此断定该车有重大嫌疑。

      李宝舟局长连夜赶往沈阳,追查该车车主及其它情况。满都拉、褚衍泰二人到通辽市金锣公司,开展工作。

      在沈阳警方的配合下,李宝舟局长很快查到辽APL852车车主为广西籍男子熊如茂。

      通辽方面,满、褚二人经调查得知,辽APL852商务面包车经常在金锣公司附近出现,但在二人在通辽开展工作的期间,该车却人间蒸发,不见了踪影。

      11月11日上午10时许,满都拉工作中突然发现该车在金锣公司附近的林带内停放,只见司机在驾驶员位置打电话,因是茶色玻璃,车内具体情况不祥。

      满都拉立即向李宝舟局长进行了汇报,李局长指示对该车进行控制。在通辽警方的配合下,将该车及车上三人控制住,同时在该车上查获一台摩托车、三把管制刀具及一根撬棍。

      随后涉嫌盗窃的三人被带回泰来县公安局。

    交待: 尾随盗窃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嫌疑人熊如茂、覃瑞运、韦海鸥对尾随盗窃艾青平26.8万元巨款供认不讳。

      熊如茂、覃瑞运、韦海鸥三人都是广西柳州市柳江县人,都有前科,其中韦海鸥是今年4月26日刚刚刑满出狱。

      韦海鸥出狱后,便与熊如茂、覃瑞运来到沈阳市暂住,并商定一起“搞钱”。一次偶然机会,三人上网发现在通辽的金锣公司生猪交易量大,每天都有大量现金兑现。三人商定到通辽尾随卖猪人盗窃或者抢劫。

      7月18日,三人买来商务面包车及一辆摩托车,利用两辆车相互配合,进行作案。

      金锣公司附近的立交桥旁边的林带是所有出入该公司交易生猪车辆的必经之路,熊如茂、覃瑞运、韦海鸥三人驾车在此“守候”。11月5日早,三人见艾青平一货车生猪售完后背着装钱的背包走出金锣公司,开车离去,便开始驾车尾随。

      当艾青平等人在新河镇停车吃饭时,覃瑞运、韦海鸥二人骑摩托车曾到大货车前,发现艾青平等人防范严,就没敢下手。

      在白城市,利用大货车等红灯之际,韦海鸥骑摩托车靠近大货车,将后厢厢门打开,希望生猪“跳车”,在艾青平等人抓猪时向其装钱的背包下手,但“此计”也没成功。

      两次没有下手机会,三人继续尾随艾青平的大货车,伺机下手。大货车一进江桥镇,三人就将摩托车从面包车上放下,由韦海鸥驾驶,见艾青平三人离车进屋,韦海鸥趁机推开车窗打开车门,将巨款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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