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商业局受理屠宰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处理的机制和制度
来源:营口市商业局 时间:2008年1月23日11:1
营口市商业局受理屠宰举报投诉案件
及时处理的机制和制度
为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特制定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处理机制和制度。
一、设立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市生猪定点屠宰举报投诉电话:0417—2826790.
二、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登记薄,详细记载举报投诉人的电话、举报内容、案件地点,愿意留下姓名的记录姓名。
三、实行保密制度,对举报投诉人保守秘密,不准将举报投诉人的姓名和电话透露给对方。若发生泄露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举报投诉的事项经主管领导阅批后,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构成立案的违法案件,按查处违法案件程序,组成执法人员调查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及时移交职能部门处理。
五、将举报投诉的事项调查核实处理的结果通报给举报投诉人。
六、设立举报重奖制度,对私屠滥宰违法案件的举报,给予当事人罚没款的20%奖励。
二OO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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