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情县貌 > 正文

早餐推荐标准5月实施 经营者须是连锁企业

来源:品搜河南新密  时间:2008年1月12日16:18

        市民担心取消早餐摊会多掏钱
    ■商报记者 陈薇/文 见习记者 周敏/图
      早餐行业标准今年5月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以后个体煎饼摊、豆腐脑摊将被视为不合行业规定的早餐供应者。但由于该标准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可能不会强制执行。
      【行业新规】
      经营早餐必须是连锁企业
      1月8日,中国烹饪协会表示,国内早餐行业标准《早餐经营规范》即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早餐经营规范》中规定,早餐亭、早餐车必须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这意味着以后个体煎饼摊、豆腐脑摊将被视为不合行业规定的早餐供应者。但由于《早餐经营规范》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并不会强制执行。
      《早餐经营规范》首次提到,早餐亭、早餐车必须要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而对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又要求:必须是连锁企业;有统一加工、配送中心;统一品牌、形象、产品和服务;配送食品要留样。
      另外,在早餐店、亭、车,早餐经营供应单位、食品供应商应在指定位置悬挂经营统一标志,对于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应明示。
      【市民担心】
      多掏钱不实惠
      听说这个《早餐经营规范》的市民觉得,这样一刀切取消个体煎饼摊、豆腐脑摊的标准有点儿“离谱”。细心的小玲专门算了一笔账,在路边摊点吃早餐,八宝粥1.5元一碗,再吃点包子或者油饼,3元钱吃得还行。但要是去小店里面吃早餐,一碗胡辣汤就要2.5元,再吃点肉盒,怎么也不会少于5元,这还只能算“简约”型呢。
      算完了账,小玲说:“且不说这样的标准会使多少人吃不成早饭,只说大家要是都必须吃饭店供应的早餐,经济上也觉得有点儿受不了。”
      “这样的标准就是不切实际。”小玲这样评价早餐标准,不过好在这个标准没有强制执行。但小玲发现,其实这样“离谱”的却只是推荐性的“行业标准”不少。
      【业内观点】
      被法律引用会有强制性
      目前《早餐经营规范》还没有公布,但和小玲这样的普通市民一样,中国烹饪协会的乔先生也认为,《早餐经营规范》的要求和现状相比,有不小的差距。但他认为,这些和现实还有差距的推荐性行业标准,主要作用是用它们的“前瞻性”给这个行业的企业一些引导。比如,以后对符合《早餐经营规范》的企业可能会培育和扶持,今后还可能会依据行业标准设置一些门槛。
      这一点河南省餐饮协会的工作人员也很认同。省质监局标准化处一工作人员说,在国外虽然标准几乎都是推荐性的,但这些标准一旦被法律引用,就会有强制性。比如,法律如果规定,馒头以后的质量标准按照馒头的某号行业标准执行,这个行业标准就有了强制性。因此,这些标准还是有一定引导性的。
    河南商报
·更多评论[点击进入]
 留言人   匿名
验证码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新闻
品搜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