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对母女合伙诈骗600多万元获刑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07年9月30日17:6
新华网9月30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一对母女5年时间诈骗600多万元。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母亲李国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女儿李春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被告人李国月原系内蒙古国月影视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春艳系李国月之女。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1月至2006年9月,李国月、李春燕在没有实际货物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合同,实施诈骗。其中,2002年11月,李国月自称有内蒙古达拉特旗电厂废旧钢材,先后骗取河北省一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李国月、李春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实际
经审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国月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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