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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乱涨价将受严惩

来源:品搜潍坊  时间:2007年9月12日11:57

             

    据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规范月饼价格,整治交通旅游价格秩序,严惩经营者哄抬物价、商家利用优惠促销进行价格欺诈等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对月饼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销售月饼的厂家、商场、宾馆、酒店是否依法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进行披露  通知指出,“十一”期间是游客出行高峰,要加强对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用事先提醒告诫、市场巡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确保交通、旅游价格规范有序,提高群众出行的舒适度、满意度。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目前价格上涨应当正确引导,坚决打击各种乱涨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严厉查处经营者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造成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之间合谋涨价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同时要针对节日期间商家集中开展优惠促销活动的特点,对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典型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警。一旦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立即启动相应层级的应对预案,妥善处置。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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