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对入城外地车辆按次征收路桥通行费
来源:红网 时间:2007年8月25日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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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8月2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兴夏)8月28日起,株洲市将在大石桥、天易两个收费站对过境车辆按次征收路桥通行费。
按照省政府批复的方案,株洲城区拆除几座湘江大桥收费站后,路桥费征收方式采用年票制和次票制两种形式。对城区车辆及长期在城区行驶的外籍车辆实行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标准为:19座以下客车、两吨及以下货车700元/车·年;2吨至5吨货车、20座至39座客车1000元/车·年;5吨至10吨的货车,40座以上的客车1200元/车·年;10吨以上货车、20英尺及以上集装箱车1500元/车·年。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和炎陵县19座以下的客车,2吨以下的货车按300元/车·年购买通行费年票,其他车辆的通行费按城区车辆年票标准减半征收。
对进入株洲城区的外地车辆按次征收路桥通行费。次票标准为:小车(蓝色牌照车辆),19座以下的黑色牌照客车、2吨及以下的黑色牌照货车10元/次·车;大车(黄色牌照车辆),20座及以上黑色牌照客车、2吨以上的黑色牌照货车20元/次·车。通行费次票使用期限为5天(指购票后的车辆在株洲市城区停留时间),超期另行购票。
[稿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兴夏]
[编辑:刘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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