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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居民“优惠游晋城”办法

来源:晋城旅游  时间:2007年8月17日13:6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广大群众,展示我市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经充分酝酿,决定实行本市居民“优惠游晋城”。现将《本市居民“优惠游晋城”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凡本市居民均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以优惠价游览全市所有景区(点)(“黄金周”前五日及“黄金周”除外)。


      二、优惠价指景区首道门票,不包括景区内可参与性的其它收费项目。


      三、景区门票优惠方式:

      
      皇城相府景区:45元(原价60元,下同);


      五折优惠景区:王莽岭30元(60元)、珏山15元(30元)、山里泉15元(30元)、海会寺15元(30元)、柳氏民居15元(30元)、羊头山炎帝陵15元(30元)、凤凰欢乐谷27.5元(55元);

     

      八折优惠景区:黄围山景区40元(50元);


      免费景区:九女湖(须购买游船票)、棋子山、白马寺山森林公园景区、沁水北方示范牧场。


      四、本市居民凭个人有效证件购买优惠价门票,在入口处须凭个人有效证件及加盖“优惠价”的门票经查验后方可进入景区。


      五、旅游团队要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特别是团队中的本市居民持优惠价票必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证件,严格杜绝在团队票中夹带优惠等行为,否则景区有权将优惠票没收,并责成旅行社重新购票。


      六、凡发现有倒票、作假行为的,移交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区;凡旅行社倒票、作假的,移交当地旅游行政部门查处,并向社会公告。


      七、本办法自2007年7月10日起实施。


      八、本办法由市旅游协会组织实施,市旅游文物局及六县(市、区)旅游局、文物局监督实施。


      九、监督电话:


      市旅游协会:2022829       城区文体旅游局:2029957 

     

      泽州县旅游文物管理中心:2055001 高平市文体旅游局:5224185 

     

      陵川县旅游局:6208396      陵川县文物局:6203262


      阳城县旅游局:4220149      阳城县文物局:4222369  

     

      沁水县旅游局:7028386      沁水县文体局:7022254

     

                                晋城市旅游协会

                               二○○七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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