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级法官每月可领取审判津贴
来源:品搜安徽 时间:2007年8月10日8:42
昨天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人事部、财政部已联合发布《关于实行法官审判津贴的通知》。全国各级法院的在职法官每月将可以领取180元至340元不等的法官审判津贴。起领日期确定为今年7月1日。
根据通知,津贴按现行法官等级执行相应标准,共分12个等级,最高每月340元,最低每月180元。按规定被取消法官等级的,其法官审判津贴即行取消。法官离退休后,从离退休的下一个月起,停止执行法官审判津贴。
审判津贴标准
级别 标准(/月)
首席大法官 340元
一级大法官 318元
二级大法官 298元
一级高级法官 278元
二级高级法官 262元
三级高级法官 246元
级别 标准(/月)
四级高级法官 233元
一级法官 220元
二级法官 210元
三级法官 200元
四级法官 190元
五级法官 180元
·相关新闻
- 专家解析物价上涨原因:居民收入罕见快速增长 (8/10 8:41)
- 鲁宁:钱塘江潮 “吞”人难避免 (8/10 8:38)
-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当选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 (8/10 8:30)
- 迎奥运立白新洗衣粉即将上市 (8/10 8:29)
- 陕西本次降水今逐渐结束 3天内以多云到晴天为主 (8/10 8:28)
- 中国制造迈出全球化步伐 康奈启动境外合作区 (8/10 8:28)
- 金六福入主新华联 或借壳赴港上市 (8/10 8:27)
- 沃尔玛进入心仪市场 印度开放零售业迈出第一步 (8/10 8:27)
- 汪国才会见南京市副市长陈刚 (8/10 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