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莱芜制造知名度 提升地方经济竞争力
获“中国名牌”,重奖百万!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品牌战略,推进我市产品上档次,上水平,创建著名品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7月9日,我市制定《莱芜市实施品牌战略奖励办法》,对获得“中国名牌”等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重奖。《办法》规定,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出口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年第一季度,由市经贸委会同市财政局、市质监局、莱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对上年度各项奖励获得情况进行汇总,提出奖励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奖励对象为我市境内依法设立、依法纳税的企业,所需奖金全部由市财政负担。《办法》还规定,奖励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宣传、保护企业所创品牌,提高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目前,我市已获得两个中国名牌产品、3个国家免检产品、两个省政府质量奖、21个山东名牌产品和1个山东省服务名牌,提前4年超额完成了莱芜市政府在质量兴市意见中提出的到2010年力争荣获中国名牌产品1-2个,荣获山东名牌产品15-20个的名牌争创目标。
(莱芜日报记者 李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