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将戴“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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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记者从太原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华老字号”企业的保护、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商务部和山西省商务厅的有关要求,太原市商务局决定,经商务部认定的省城“中华老字号”企业,须定期向该局报送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 据悉,省城“中华老字号”企业每年4月1日前要向市商务局报送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经营情况,经市商务局汇总后上报省商务厅和商务部。各“中华老字号”企业对此项工作须确定专人负责,按时上报。逾期未能报送且无正当理由的,商务部将予以警告并责令其改正;此后仍未报送的,今后有关“振兴老字号工程”的活动和政策将不予考虑,并提请“中华老字号振兴发展委员会”撤销其“中华老字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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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品牌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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