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出台 2008年元旦施行
来源:日照网 时间:2007年12月29日9:46
近日,山东省第一部关于信息化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已经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定位为山东信息化的基本性、纲领性法规,着重针对信息化最基本的问题作出规定,注重从宏观上引导、规范信息化建设,把握信息化总体发展方向,突出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信息化法规的基本框架。《条例》共9章42条,重点规范了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产业促进、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等六个方面的主要内容,重点设立了信息化管理、信息化规划、信息化工程项目、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规范,重点提出了建立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促进措施。
《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的制定,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以依据,通篇体现“法以民为本,法为民所立”的立法宗旨,既立足于山东实际,又着眼于未来发展,同目前其他信息化法规相比,内容设置更加合理,山东信息化特点更加凸显,贯彻实施更具可操作性。
《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山东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范和引导,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有利于明确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在信息化建设中的职能,使信息化主管部门行政有法可依;有利于凝聚各方面的力量,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对于推动山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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