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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司法局成功调解一起赔偿纠纷案

来源:山西法制报  时间:2007年12月27日8:1

        10月3日晚7时30分,当卫某和死者的父亲、妻子分别在赔偿协议书上签字,由卫将88700元交到阳城县司法局基层科时,参与这起跨乡镇调处纠纷的所有人员都如释重负,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9月29日下午,从信访局出来,阳城县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司法局局长茹宗胜感到很沉重。原来,7月30日,一场大暴雨使该县町店镇杨腰村卫某的沙场遭受了巨大损失。在沙厂干活的白桑乡瓜底村雇员肖某和妻子在逃生过程中,丈夫被大水冲走遇难,妻子致残。双方当事人在伤亡赔偿金额上产生了分歧,致使死者尸体长期放置在医院得不到安葬,其妻不得已来到县信访局上访。


    于是,茹局长责成基层科牵头,先后组织町店镇司法助理员、杨腰村调委主任、白桑乡司法助理员、瓜底村调委主任和双方当事人进行过多次调解,均因沙场老板卫某的出尔反尔、不履行诺言,导致9月28日即将达成协议的机会再次错失。死者妻子此后多次到县里上访。如何将这起纠纷成功调解,茹局长着实费了一番心思。


    10月1日,茹局长安排基层科和获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町店镇派出所了解最初处理事情的经过,得到了廉红兵所长的大力配合。次日,茹局长和相关人员制定了调处方案。10月3日,两个乡(镇)的司法助理员和村调委主任及双方当事人如约来到县司法局后,茹局长亲自坐镇进行调解,先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促膝谈心。他结合情、理、法,倡导真、善、美,讲解事故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希望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上访给县里造成的影响等,终使双方当事人愿意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谈赔偿事宜,达成了调解协议。


    死者父亲从司法局基层科取走对方支付的88700元现金后,很快对留置医院太平间长达60多天的儿子进行了安葬。如今,除卫某支付医院23500元各种费用外,其为死者生前所投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金4万元的手续已上报保险公司。阳城县司法局将继续督促赔偿协议书的全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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