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解析
来源:辽宁通联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07年11月7日15:58
新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起全面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将对您的企业及所在行业产生哪些深远影响?企业如何主动应对?
如何准确把握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每一条款的内涵及出台背景,如何解读新法七大重要变化,做到早掌握,早运用,早受益?
鼎立支持: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与新法起草小组成员对话,权威讲座!
★专家团队:负责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具体起草工作的小组核心成员,具体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综合处处长杨峰、制度处处长刘宝柱、企业所得税一处副处长张树枫、企业所得税二处副处长戴诗友、制度处副处长夏霖、制度处王海勇博士等。
【会议收益】
精确把握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点(《实施条例》释义)
系统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延续和将失效的所得税政策
掌握新旧税法的变化和衔接,如广告费、工资薪金、福利费等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变化等
全面把握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过渡期的安排,如高新技术企业是否享受过渡期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等
预演新税法和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应对预期变化的税务筹划
学习新税法和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涉税业务
【授课对象】
各级部门负责财务工作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及事业科研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经理)、财务总监后备人选;财务处长(科长)、会计主管等相关会计人员;参与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和财务战略规划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等。
【课程设置】
案例分析讨论、互动交流、现场解答
【会议内容】
一、全面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二、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技巧
三、企业所得税改革及新税制下的企业纳税应对策略
四、对新税法有关疑难问题的解答
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是否享受过渡期政策?分期收入如何确认?坏账损失的税务处理?工资薪金及福利费的列支标准?招待费的税前列支?关联交易的税前扣除依据?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师资团队】
1. 戴诗友: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企业所得税二处处长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制定小组的核心成员
2.专家解读团
李记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多座高校客座教授,有多年的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经验,在多年的教学研究、企业管理、税务政策咨询实践中,对各类企业内部管理及税收策略有深入的研究。
【参课费用】:980元/人(含12月1日午餐费、会务费、教材费、资料费等)
【授课地点】:沈阳格林大饭店(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
【会议时间】:11月30日下午13:30-17:00;(13:00-13:30签到)
12月 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报名方式】:汇款和现场报名不限,各市设有报名处,并指定协办单位。(见报名表)
【注意事项】:各地学员凭入场券入场,并以入场券换取正式发票。
发票由沈阳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统一开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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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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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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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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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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