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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两口离婚为报复杀死前岳父 凶手一审领极刑

来源:品搜安徽  时间:2007年11月23日11:16

         近日,亳州市法院对一起报复杀人案作出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闫仃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近7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闫仃振与被害人李文青之女于2002年结婚,2006年春节后,闫仃振认为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而提出离婚,后又反悔,多次去李家要求和好,遭妻子拒绝及岳母的辱骂。同年5月16日,闫仃振与妻子经法院调解离婚。今年3月26日晚,闫仃振携带一把西瓜刀窜至被害人李文青家,取下李家厨房内一把刨菜用的刀子,藏身于附近的红芋窖内。次日晚,被告人闫仃振潜入李文青屋内并藏身于堂屋东间的大床下。2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闫仃振趁李文青熟睡时,用李家铁锹猛砸李文青的头面部,并用刀扎李胸部,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文青系脑挫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朱晓非、孙健、耿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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