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讯(记者任思言通讯员于千)昨日,福州市马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始启动,并将于10月1日全面实施。届时,凡属该区常住人口(含琅岐)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均可参加合作医疗,初步估计将有12万多人可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参保群众只需年缴费10元,即可享受到当年度最高2万元的住院医药费用补助。
按照国务院的安排意见,马尾区新型农村医疗试点工作将在2007年开始施行。为让全区群众提前受益,福州市马尾区委、区政府决定将其提前到今年10月1日,并已于近期开始前期准备工作。区财政为此专门筹集500万元的配套资金。
据相关人员介绍,参保对象若是低保户或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农村“独女户”和计划生育“二女结扎户”,其个人缴纳的费用,区财政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