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讯 8月10日,记者从辽阳市消防局获悉,伴随着《辽阳市城市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该市首次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当中。
据介绍,新出台的《辽阳市城市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社区消防建设规划,组织实施;要设立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指导、落实和协调所属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义务防火巡查队伍,实行每日巡查制度,并根据社区实际适时组建社区义务消防队伍;要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检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较大火灾隐患应当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要在社区居民住宅楼道(门)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牌,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提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练。
娄在群 本报记者 严佩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