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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途化妆品要辨清标识

2006年7月6日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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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林小姐来信反映,她在家附近一家美发店染发后,发生了头皮灼痛、起泡等问题,与店家交涉,店家却说染发剂没有问题,不愿承担责任,但林小姐还是怀疑染发剂的来路,她想咨询一下如何识别染发剂、化妆品的技巧。

  据了解,染发、烫发、减肥、去斑、防晒等产品均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取得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后才能上市。卫生监督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和使用这些特殊用途化妆品时,要辨清产品标识,这些标识包括化妆品外包装上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标准号、净含量、生产日期、有效使用日期等;特殊用途化妆品还要标注“卫妆特字”号,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产品,还要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口化妆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并标注“卫妆进字”号,还必须标注原产国、制造商名称和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文汇报记者姚慧玲实习生张沁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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