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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召回规定征集意见 闽企可上网发表看法

2006年6月2日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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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六一前夕

    由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缺陷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细节:《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截止日为6月30日,我省相关企业及业内人士可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或www.china.gov.cn、www.qiche365.org.cn、www.sohu.com.cn、www.sina.com.cn,将有关意见反馈至国家质检总局。

    意见稿规定,生产者、其他经营者隐瞒缺陷的责任及拒不履行召回管理义务的责任的行为,将被责令停产停售,并分别处3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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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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