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玩具产品强制认证
2006年6月2日15:0
“六一”前夕,浙江检验检疫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服务进社区活动,积极向市民进行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宣传。 为增强玩具企业的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提高玩具产品的质量,保障儿童的健康和安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截至明年6月1日,上述产品凡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记者洪光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