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开始启动的IPTV城市试点比人们预想的要顺利,迄今已经扩大到40多个城市。然而试点终归是试验性的,而且仅仅是由电信部门在单方面推动,对于电视传媒拥有最大发言权的广电系统却长期保持沉默,其真实的态度含糊不清,让人不免有些感到担心。
果不其然,2006年刚刚拉开序幕,福建省泉州市的广电部门便叫停了当地的IPTV业务。几天之后,浙江省广电局发布通告,要求“即使具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IPTV业务资质的单位,要在浙江省范围开展IPTV业务,也必须经地方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目标针对拥有国内惟一一张IPTV牌照,并正在当地发展业务的上海文广,而上海文广的这张牌照是由国家广电总局发给的。
按理说,上海文广既然获得广电总局认可,应当在全国各地都能畅行无阻,但已经发生的事件说明,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浙江省广电局所发通告,表面看来只是给浙江省的IPTV业务设门槛,实际却是全国广电系统发出的一个强烈信号,显示其对于当前IPTV试点工作有所不满,而不满的根源就在于,目前的IPTV试点虽然没有完全脱离广电部门的控制,却也显然跟它关系不大,并且与其正在大力推进之中的数字电视业务形成冲突。
按照国家所规定的各部门管理领域之间的分工,IPTV原本属于广电部门的职权范畴,因而做出“叫停”的举动无可非议。问题的关键在于,“叫停”是否意味着IPTV试点工作将被彻底终止?即使不是终止,推进速度是否会大大放缓?笔者在年初的时候曾经预测到,今年年内IPTV仍将继续试点,而不会像人们预期的那样迅速进入正式启动阶段。从泉州和浙江广电的“叫停”事件来看,至今已经过去一个多月,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大致可以说明上述判断的正确。
如很多业内人士所指出的那样,IPTV发展受阻的最大症结,在于部门之间的利益之争,然而这却不是问题的全部。除此之外,IPTV目前在节目资源、经营模式以及ADSL网络承载能力等方面都存在较多疑点和难点需要解决。还有更重要的一条,就是国家在传媒管理核心政策上的坚持与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