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厦华电子与彩虹在去年年底达成的股权转让合作事宜能否顺利进行引起了媒体的强烈关注。记者从厦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则理处获悉,由于正式协议没有签订,按照约定,厦华集团与彩虹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还在和彩虹集团沟通,但同时仍有许多有意者想与厦华集团商谈受让企业法人股的事宜。”厦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则理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
框架协议宣告失效
去年10月,厦华电子的公告,彩虹集团拟受让不少于10753.7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9%)的股份,双方同意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继续使用“厦华”商标,并将重新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双方确认该股权转让不涉及公司员工现行劳动合同关系。有消息人士透露,彩虹集团其实希望获得厦华电子的控股权。
不过,在彩虹集团香港整体上市后,双方合作的消息却一直没有下文。日前,记者证实,因框架协议签订后的60天过渡期内,双方并未达成实质性的协议,目前框架协议已经失效。郭则理证实了这一消息,但他表示,目前厦华仍和彩虹电子保持沟通,“我们还在等彩虹集团的消息”。不过,郭则理透露,厦华集团与其他有意收购厦华电子国有股的企业亦保持密切的接触。
而对于彩虹未能如期顺利入主厦华的原因,郭则理以“那是大股东和彩虹之间的事情”而拒绝透露,不过业内有传言认为,彩虹集团于去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实现整体上市,这暂时延缓了对厦华的收购步伐,随着其在港上市尘埃落定并走向正轨,双方的洽谈可能继续,但这种传言并未得到彩虹和厦华双方的证实。
厦华集团97%股权已质押
记者在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中发现,厦华电子的第一大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所持厦华电子法人股股份大部分已经质押给厦门市有关银行,不少质押已在2004年4-9月份到期。而记者查阅有关资料时发现,2005年3月2日,厦华电子与厦门市商业银行银隆支行签订了银行承兑额度合同,授信额度总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2005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0日止,厦华集团以其持有的厦华电子2800万股法人股提供了质押担保。至此,厦华集团已经质押的法人股有20670万股,约占其持股总量的97%。
同时,记者获悉,厦华上市之时募集的资金58025万元已全部用于各计划项目。郭则理坦承,股权转让有助于厦华电子未来的平板彩电布局,可以为企业谋得发展资金。也有内部人士透露,第一大股东通过股权转让有助于彻底解决公司应收款问题,增加公司的运营资金,有利于公司高端彩电项目迅速扩大规模。不过,郭则理并不认为厦华电子的资金流会因出现紧张,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于企业战略发展需要的良性投资,厦华电子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为大势所趋,这种想法不会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