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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平湖市党政信息网站最新公告栏内出现了一份由平湖市审计局发布的《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审计结果通常只在比较小的范围公布,面向社会公布还是个新鲜事。这是平湖市政府近日出台《平湖市审计结果公布试行办法》后公布的首个政府公共工程审计结果。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项目于2001年9月开工,2003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2003年12月16日至2005年4月28日,平湖市审计局对此项目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工程立项、建设、造价审核、总投资等情况,并作出了总体评价。
这份公告同时还公布了审计中发现的应当加以纠正与改进的问题。而审计机关处理情况及建议、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也被明确公布,包括要求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项目超概算部分,及时向平湖市发改局办理报批追加概算手续;做好与施工单位的解释工作,取消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支付给施工单位质量保修金利息事项;按财务制度正确归集支出;及时足额缴纳税金等。
近日出台的《平湖市审计结果公布试行办法》规定,经平湖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市审计机关可以不再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将审计管辖范围内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或者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重大的政府公共工程;重大的社会公益性资金(基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向社会公布的;其他社会关注的,且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公布形式主要有:公报、公告;新闻发布会;政务信息网站及有关内部刊物;本市有关广播、电视、报纸及有关出版物;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报告或者通报,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等。
对“政府公共工程”的界定,《试行办法》解释为:市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形成的,能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并给公众带来广泛利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